为了健全委托公证人制度,加强对委托公证人的管理,提高委托公证的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办理公证书的规范,对委托公证人协会的职责作出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制订《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要求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需按照《办证规则》各项规定办理。所有公证文书都必须由中国委托公证人亲自办理,亲自审查相关文件,审查当事人身份,见证当事人签名,并亲自在公证文书上签名。‘特殊情况下,需要内地公证机构或其它机构协助办理的,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方可以进行’;委托公证人所办理的公证文书必须具合法性、真实性.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章转递,确认使用。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第69号》.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原第34号《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同时废除。
如客户注册香港公司后需要在中国内地设立办事处、代表处、接待处或投资,香港公司则必须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第69号文件'进行办理,公证后才可以在内地投资。
第一类: 证明声明书 |
| 1.1 申请同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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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申请人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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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1----1
1.1.1.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1 .1.c.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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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申请人已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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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1----2
1.1.2.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申请无结婚记录证明书正本
C. 声明人离婚证明书 (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确认本 1.1.2.c. 可附附件:声明人结婚证书 1.1.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的 A 、 B ,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 C 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审查的方式加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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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申请人已丧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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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1----3
1.1.3.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申请无结婚记录证明书正本
C. 声明人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1.1.3.c. 可附附件:声明人结婚证书复印本
1.1.3.d.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 A 、 B 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 C 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审查的方式加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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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申请人补办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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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1----4
1.1.4.b. 必附附件: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1.4.c.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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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结婚)证明声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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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 用于结婚证遗失 ) 1.2.1.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2----1
1.2.1.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2.1.c. 可附附件: A. 声明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证明双方为夫妻关系的其它文件复印本 1.2.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1.2.2. 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结婚公证书》 ( 用于 1950 年婚姻法颁布前结婚 ) 1.2.2.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2----2
1.2.2.b. 必附附件: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2.2.c. 可附附件: A. 声明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证明双方为夫妻关系的其它文件复印本 1.2.2.d.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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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继承(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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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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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3----1
1.3.1.b. 必附附件: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在香港死亡)复印本
C. 如属遗嘱继承,需附被继承人的遗嘱复印本 1.3.1.c. 可附附件: A. 声明人与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复印本
B. 被继承人(在香港以外地区死亡)及其它继承人中死亡者的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C. 遗产产权证明书复印本 1.3.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 A 、 B 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在遗嘱继承中,如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在香港设立,该遗嘱必须经审查确认合法有效,具体方法为:i). 香港高等法院检定;或,
ii). 如果不能由香港高等法院检定,委托公证人可按下述方法鉴定: <a> 向香港律师会查询被继承人在其它律师行是否另立有遗嘱
<b> 向香港高等法院查询是否有知会备忘
<c> 在香港政府指定可以刊登有法律效力公告的报纸公告1次,提出意见的期限 3 个月
<d> 继承人自己提出声明
<e> 委托公证人出具该遗嘱合法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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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放弃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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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3----2
1.3.2.b. 必附附件: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1.3.2.c. 可附附件: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复印本 1.3.2.d.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
| 1.4 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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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申请配偶来港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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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a. 公证文书格式 适用格式 1----4----1
1.4.1.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声明人结婚证书复印本
C.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申请无结婚记录证明书正本
D. 如有未满十四岁子女随配偶一同提出申请,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本 1.4.1.c. 可附附件:其它与申请原因相关的证明文件的正本或认证本或复印本
1.4.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 A 、 C 、 D 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
如声明人是在香港结婚,必附附件 B 必须经鉴定确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注。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注。 |